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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还野生动物一片安宁的生息空间【中国·kaiyun】
发布时间:2024-04-15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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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kaiyun
本文摘要: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还野生动物一片安宁的生息空间张志忠在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这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充分显示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更充分体现出我国政府已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我们进一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提供了路径和方向,将对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产生里程碑式的深远影响。

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还野生动物一片安宁的生息空间张志忠在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这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充分显示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更充分体现出我国政府已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我们进一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提供了路径和方向,将对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产生里程碑式的深远影响。认真学习领会报告中的这一要求,对我们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稳定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既要重视传统安全,又要重视非传统安全。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重威胁国家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责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重威胁生态安全。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最活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主要推动者。无论是高等的兽类、鸟类,还是低等的各种无脊椎动物,都有其各自的生态位和生存之道,都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积极成员,正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会损害野生动物种群,打破既有的食物链和食物网,造成某些物种的衰退或消亡以及另一些物种的爆发式增长和生态过载,从而危及生态系统健康,影响生态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我国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已认定的脊椎动物约7300余种,已定名的昆虫约13万种,他们是我国美丽的自然风景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着无可替代的生态产品。

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上野生动物濒危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中国淡水鱼之王”长江白鲟的灭绝给长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敲响了警钟,贺兰山岩羊出现局部生态过载和因疫病成批死亡警示我们保护食肉动物天敌的重要性,而蛙类、鸟类等“野味”产业的兴起造成局部地区农林业害虫的明显增加,则时刻提醒着我们管住自己嘴巴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不二选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重威胁生物安全。

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它的安全是生态保护的重要领域,是生物安全的重要构成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野生动物疫病是生物安全风险的主要因子之一,具有涉及领域广、牵连主体多、波及范围大、安全隐患潜伏期长、危害性严重等特点。密切监测和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疫病既是防控动植物疫情、维护生物资源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控人类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必要措施。

非法捕杀、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让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野生动物及制品流入市场、流入异地,不仅直接造成动物个体的减少、种群结构的失衡和非法加工利用活动的增加,也会扩大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陡增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的可能,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巨大隐患。此外,这些违法行为也是各类新型生物威胁衍生的温床,会给日益严峻的全球生物安全形势增添更多变数。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重威胁经济安全。

野生动物资源的减少或灭绝必然会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文化传承,自然生态平衡的紊乱也必然会动摇粮食生产和旅游发展的根基。这种例子在古今中外的人类发展史上都不鲜见。近年来,受高额利润的驱使,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屡屡突破法律的红线,伺机猎捕、走私、饲养、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这既给宝贵的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巨大破坏,也严重挤压了合法获取、贸易、养殖和经营利用产业的发展空间。

由于我国现行刑事和经济处罚标准偏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太配套,导致这些违法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以牟取短期暴利。少数从业者非法养殖、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以合法之名行“漂白”之实,既败坏了行业声誉、压制了技术创新,又培育了畸形消费、造成了虚假繁荣,给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大安全隐患。在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一个国家的经济波动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球经济的“重感冒”或剧烈波动。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严重威胁政治安全。

当今世界,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各国人民的广泛共识,野生动物外交由此也成为公共外交中日益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澳大利亚的考拉、我国的大熊猫、美国的白头鹰等等,都已成为靓丽的国家名片、重要的文化符号和独特的外交使者。同时,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等国际公约的机制,保护野生动物和打击非法贸易不力也会受到国际指责或制裁。长期以来,受历史文化和国际大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非法猎捕、走私、贩运、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内的安全稳定大局,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并为少数别有用心的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借野生动物议题污蔑、造谣、抹黑、打压、甩锅我国提供了口实。

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成因复杂形势严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国家治理难题,其发生发展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根源和国际大背景。我们必须理性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准确把脉行为的发展态势,不断总结过往的经验教训,从而为对症下药和革除顽疾提供路径指引。

从全球看,由于野生动物固有的经济、科学、文化、美学等价值,人类利用野生动物的进程一直没有停止。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都没有禁止野生动物利用和交易,但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一直与合法贸易并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类生活的地球已经成为一个“地球村”。

全球化既带来了便捷的流通和快速发展,也为野生动物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网络信息时代,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组织化和网络化日趋凸显。2017年全球金融诚信报告分析指出,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非法贸易之一,贸易额每年高达50亿至230亿美元,成为继毒品、贩卖人口、走私武器之后的第四大非法国际贸易。

来自我国海关的执法数据显示,2009—2014年间共收缴象牙73吨,鸣禽、蛙类、蜥蜴类等以宠物为目的的出入境走私近年也呈明显上升趋势。2016年,联合国毒罪办(UNODC)发布了首份《世界野生动植物犯罪报告》,分析了WorldWise数据库中近7000个物种,结果显示没有一个物种占总缉获量的6%以上,也没有一个国家占总缉获量的15%以上。这些数据不仅凸显了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严重性和多样性,也表明了这是个全球性的顽疾问题。长期以来,野生动物的非法捕杀和非法交易屡禁不止,已经形成了非法猎捕、销售、购买包括交易平台以及运输、携带、寄送和利用等一个跨国、跨区域的全球产业链。

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已经成为全球共识,联合国大会分别于2015、2017和2019年做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贩运”的决议,加强国际合作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做出的庄严政治承诺。目前,全球野生动物保护运动呈现政治化、高层化、外交化等发展趋势,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与减少需求是其中的两大中心命题。

从国内看,野生动物资源无主的观念仍普遍存在,绿色健康的饮食习惯尚未完全建立。在我国,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在部分地方和少部分人的传统文化与消费习惯中仍然根深蒂固。另一方面,“野生动物资源无主”“谁打了是谁的”等错误思想观念还广泛存在。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直面临着“保护野生动物还是保护传统”等保护与利用的两难困境。社会上还存在一定的非理性需求,一小部分人抱着“以猎为乐”的猎奇性、炫耀性消费观念,以及“以猎图利”的经济利益驱动力。

少数人迷信“野味滋补”功效,食用野生动物“养生”的错误观念,特别是把食用“野味”作为猎奇炫耀的资本,不惜高价追逐“野味”的观念仍在“作祟”。由于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高额利润驱动,有些从业人员只关注自身牟利,忽视相关法律法规,甚至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成为驱使乱捕滥猎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主要源头,并呈现“一条龙”团伙化作案趋势。

同时,随着猎捕、运输、通信手段的高技术化,不法分子的成功率更高,带来的破坏力也更大。从行业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不紧不实不细的问题比较突出,亟待尽快解决。

由于野生动物本身存在多重价值,因而野生动物与多种行业密切相关,比如食品(餐饮)、医药(包括中医和西医)、科研、服装服饰、旅游等。因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涉及多部门、多行业,需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但长期以来,保护部门与利用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政策制定不够精准,利用部门的保护责任不够突出,造成保护的缺失和利用的不规范。

另外,法律法规不完善、标准规范不健全、执法协调能力较弱、地方主体管理责任缺失、一线执法管理力量薄弱、社会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不畅等,也都影响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惩处违法犯罪的效果,亟待予以加强和提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和生态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为我们严惩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新时代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有利条件。

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需要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征程中,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着多样的任务,肩负着神圣的使命。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既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也是一项久久为功的长期工作。

我们必须立足中国,放眼全球,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始终秉持群策群力、标本兼治等原则,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新时代特色的野生动物保护治理之路,为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撑起一片安宁祥和的蓝天。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严惩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转化工作优势。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形势,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要把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把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作为开展行动的重要指南,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谋事干事的底线和红线,要把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作为提高思想境界的精神沃土。要深入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反对本本主义、拿来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恪守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惩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时,我们必须坚持公正执法、宽严相济、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作为推动工作的总抓手,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美好愿景作为鞭策工作的源动力。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构建起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核心的较为健全的法制体系,但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行为方式、消费理念、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明显变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违法犯罪行为也呈现出与以往明显不同的一些特点。为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的原则,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开展一线执法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武器。当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抓紧研究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陆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抓紧制定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植物罚没品处置管理办法》《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并指导各省区市修订省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

要依法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调增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标准,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严厉惩处。同时,要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各级特别是基层执法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使基层一线能够把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接得住、干得了、出实效。要强化对执法管理主体的行为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及时纠正,对钓鱼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良行为要严肃追责。

要力戒矫枉过正的不当做法,坚持严厉打击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相结合,让执法既有“硬气”又有“温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心理上更能认可。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加强工作协调。

野生动物保护和执法工作涉及到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公安、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也需要公众参与和国际协作。因此,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十分必要。

就国家层面来说,我们要充分发挥好两个既有机制的作用,一个是由国家林草局牵头的由25个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另一个是由国家濒管办牵头的由9个部门15个司局组成的“部门间CITES履约执法协调小组”。同时,要在省、市、县三级着力推进两个机制的建设和运行,从而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协调配合机制。要明确近、中、长期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制度,畅通信息情报交流共享渠道,强化横向部门互动和纵向多级联动,实现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持续高压严打态势,构建起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长效体制机制。要坚持群众路线,敢于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善于协调和发挥公众在社会参与及民主监督方面的独特作用。

要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有效提升保护执法的威慑力,从根本上遏制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势头。要把严打非法与保护合法相结合,弘扬好风气,传递正能量。要正确处理人权与所谓的“动物权”的关系,排除极端保护主义思想和别有用心者的干扰。

要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关切,避免伤及公众参与保护工作的热情。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完善保护体系。野生动物不仅分布在有专门保护管理机构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还分布在很多具有开放性特征的非保护地域中,比如候鸟的迁徙停歇地、觅食地等。

这些地方由于缺少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难以实现对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和执法监管。受机构编制和工资待遇等因素影响,目前基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救护繁育、疫病监测和执法监管机构普遍存在缺编制、缺专业人员、缺经费、缺物资设备等现象,很多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没有明确的四至界线,无人日常巡护监管,栖息地质量改善难以推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手段粗放,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力量薄弱。

保护体系不健全、法律地位不高、人员力量不强、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建议各级政府要专门组织编制野生动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争取加大投入,健全基层保护管理及执法体系、救护繁育体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消除保护盲区,完善总体布局,增强保护能力,确保各项保护管理和执法措施落到实处。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做好疫病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事关生物资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必须提高认识,加大投入。

要科学制定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检测、防控技术标准,组织开展重大野生动物疫病溯源和本底调查,加强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主动监测预警水平,增强现场快速诊断和处置能力,确保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防疫部门要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链条的检疫检验技术规程,保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一律不得利用。海关动物进出境检疫检验部门要和野生动物进出口审批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好国门生物安全。

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强化科技支撑。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因复杂、行动诡秘、类型多样,必须科学研判、辩证施策、精准发力。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高科技犯罪日益增多,其牵涉面之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之多、侦破案件的难度之大,已与传统的以满足基本生计需要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可同日而语。

为此,必须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强大的知识库和专家库,促进信息共享交换,加强风险研判与监测预警,及时堵住监管和执法漏洞,有效锁定违法犯罪证据。针对执法办案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调查取证难、物种鉴定难、执法成本高等问题,要统筹多部门力量联合攻关,搭建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和专家技术支持,健全野生动物标本鉴定和价值评估体系。要研究制定野生动物执法罚没品处置技术指南,尊重科学规律和文化传统,确保不会因为不当处置而造成不良影响。

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深化宣传教育。意识决定思维,思维决定行为。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公共卫生意识、生物安全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是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治本之策。

要有效组织新闻媒体、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支持各类自然保护地改善宣教设施设备,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移风易俗,自觉抵制滥食野味陋习,在全社会培育起尊重生命、爱护自然的生态意识和健康文明绿色的饮食理念。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要精准滴灌,不要大水漫灌;要平心而论,不要居高临下;要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必须深化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合作是打击跨国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必然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继续深化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执法合作基础上,主要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框架下,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联合国毒罪办(UNODC)、世界海关组织(WCO)等国际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联盟(ICCWC)成员单位间的多边执法合作,同时也应加强与东盟等区域性执法网络的合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跨国非法野生动物贸易风险必将进一步提高,我们要在加强国内执法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源头国、中转国、目的国的合作,坚持全链条打击策略,切实履行国际义务,维护我国国际形象。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有利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掀起人人参与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热潮,促成抵制非法交易和滥食陋习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我们一定要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和抓铁有痕的精神,筑牢织密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网,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力量!(作者系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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